祝你和何建业百年好合,早生贵子。”
王宝珠上前瞅了一眼,上面的鸳鸯绣工着实说不上好,而且还格外眼熟。
她也没放在心上,这年头物资匮乏,大花床单,鸳鸯枕套几乎是个标配。
自然没认出来,这是她妈王爱华的枕巾,上面粗陋的绣花也是出自她的手笔。
孙苗的脸色蓦地沉了下来,大喜的日子就这样敷衍自己,连点份子钱都不愿意掏,真是好得很!
偏偏沈宁言辞恳切,“我知道我手艺不好,这三天可是日夜赶制,才勉强完工,手指都扎破了,这可是我实实在在的心意,你别嫌我绣工粗陋。
毕竟有些感情,绝不是用金钱就能衡量的,你说对吧……”
这话分外耳熟,明明就是之前孙苗用来应付沈宁时说的话。
李志强已经不给面子地笑了起来,“说得对!礼轻情意重!”
这该死的回旋镖猛地扎到了自己身上,孙苗就算想发火,也只能硬生生地憋住。
心里憋着气,沈宁是什么手艺,孙苗最清楚不过,可是大家又没见过。
她现在跟沈宁掰扯也只会掉价,只能恨恨地把枕巾收下,皮笑肉不笑的说道,“那我可真是谢谢你的一番好心了。”
就在这时,外头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,随着何建业来接亲的村民也喜气洋洋地大声吆喝起来,“新郎来接新娘了。新郎来接新娘了。”
甭管之前几人有什么龃龉,到底是一个知青点出来的。
大喜的日子自然都欢欢喜喜将孙苗送出了门。
路过门口时,孙苗看着方恒正一脸温柔地捏着何小君(何大志的小女儿)的丸子头,一个眼神都没分给自己。
好似只是参加一个陌生人的婚宴。
不,就算是陌生人,也该上前说一句,“新婚快乐吧。”
他就这么冷漠,那么无情……
就在这时方恒忽然抬眸,眼底带着笑意的招了招手,大步朝着自己走来。
俊秀的面容,一如读书时的清爽干净,富裕的生活让他保留着一丝单纯天真,笑起来的时候像是一道阳光撒进了自己的心底。
孙苗忽然生出一种荒谬的想法,如果方恒来抢婚,自己一定义无反顾地跟他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