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人都很捧场的鼓掌。
楚仟眠心里有事,难免焦躁口渴,端起香槟酒,喝了一大口。
忽然听见旁边嘻嘻索索的说话声,好像是在蛐蛐自己。
原来那女孩看他喝得那么快,轻声笑了起来,“噗,我还以为他喝的和我们不一样,是饮料呢,那么大一口。”
“嗤,原来是个乡巴佬。”富二代神情倨傲,“来,我教你,喝酒要捏着杯子下面的杯脚或者杯柄,别像那乡巴佬一样拿着酒杯肚。”
女孩假装好奇地问:“为什么呀?”
“你看香槟啊红酒啊,是不是都要冰镇?因为冰镇的口感更好。手指是热的,拿着杯肚就会影响酒的温度,就不好喝了。”
女孩悄声抛媚眼,“你好厉害哦。”
富二代声音有点大,旁边的人听了,轻轻点头。
楚仟眠尴尬了,他放下酒杯,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换个姿势。
扭头一看,金茗鹤也在喝香槟,拿酒杯的动作确实无比正确,捏着杯柄,而且他的手指特别修长,所以显得更加优雅。
金茗鹤已经听见了旁边两人说的话,感觉他们对楚仟眠不尊重,心有不爽。
于是淡笑道:“手指这点温度,对酒的影响没那么快,又不是专门的品酒师,普通人根本喝不出来那点区别,怎么拿酒杯都可以,不用太在意。”
对于他说的话,旁人亦是觉得有道理。
主要是这位年轻人看起来金相玉质,虽然穿着打扮很普通,但通身的气质很不一般,听他说话就让人信服。
王女士没听见富二代的话,但她正巧走过来,听见了金茗鹤所说,于是微笑着开玩笑,“金少说的不错,英国女王拿酒杯也经常拿的杯肚,她老人家应该是最懂礼仪的人,可见喝酒这种事,随心就好。”
金茗鹤笑着,举起酒杯,和她碰了一下。
富二代和女孩面色有点沉,不过没再继续纠结。
楚仟眠的尴尬缓解了不少。
他偷偷观察金茗鹤,不自觉地学他吃饭的动作。
但怎么学,总觉得有差距。
楚仟眠有点食不知味,晚宴这才刚开始没多久,他已经归心似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