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苗夫家一开始种番薯,为的是青黄不接的时候,能填饱肚子。
一般都是把番薯跟米糠煮一煮,然后搅合成一锅稀糊糊。
这样煮着吃,带有一点番薯的甘甜,自然比吃糠咽菜好吃多了。
后来张苗发现,要是多种一点番薯,不放米糠直接吃煮番薯,那口感可就好太多了。
吃了许多次糊糊之后,她又发现不切整个用水煮,煮好剥开吃味道就更好了。
他们家能赚到钱,就是因为卖的这煮番薯给过路人。
现在张苗发现,焖的比煮的还要好吃!
发财了,发财了呀!
张苗拿出两个长的最周正的番薯,用干净的盘子装着,递给林茗烟二人。
林茗烟接过来,手一沾上去,就烫的弹开了。
“嘶~好烫!”她用烫着的手指摸耳垂,嘶嘶哈哈的说。
四爷闻言默默把盘子接了过来,拿了一个出来细细的剥了皮,递到林茗烟嘴边。
林茗烟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,眼睛亮了起来:“好吃啊~”
这番薯是原始的品种,并不是现代那些专门培育过的蜜薯。
但是因为是自然生长不使用化肥农药的,所以味道很是香甜,好吃的很。
她示意四爷也吃,四爷便拿起放嘴里咬了一口,“还行。”
跟小时候皇阿玛给他们尝过的差不多,有些粗粝噎人,谈不上多好吃。
林茗烟又凑过来咬了一口,眼睛都眯成了狐狸眼。
她看着番薯可不仅仅的番薯,那可是她未来的事业啊~
酒水能赚到钱,那这番薯可是要赚功德的呀!
林茗烟这样想着,便问:“张大嫂,那你们那边番薯除了煮来吃,还有什么做法吗?”
“煮了单独煮来吃,还可以煮粥、煮糠,都很不错的,”张苗道:“不过煮粥的人家不多,舍不得那些白米。”
就这?
林茗烟若有所思的点点头,看来番薯事业还是要靠她的啊!
她已经想好了,康熙爷在位的时候,她就只管推广番薯的种植。
然后再把粉丝、红薯干、芋圆的生意给做起来,既能让老百姓填饱肚子又能带动经济。
等四爷上位之后,就可以用神种,改良成现代的优质番薯,这样的功劳已经是可以传世了。
完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