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德里克皱眉,或许是安伯把这残酷的社会狠狠揭露出来,让他也有些难受,他忽然真的有些好奇,“你喜欢艾伦,究竟是喜欢威廉姆斯家族的艾伦,还是喜欢一只单纯雄虫?”
你究竟是喜欢他的身份?还是他的身体?
安伯拉过椅子坐下,神色有些憧憬,“我和特斯汀公爵认识很久了,他很看好我,有意将我当作下一任公爵的雌君,不过在此之前,我是愿意和艾伦做伴侣,当然,那个时候我还没见过他。”
罗德里克赞叹,“威廉姆斯家族的权势,确实很诱虫。”
“那是个阴雨天,我初到特斯汀城堡,艾伦殿下也不过刚过18岁生日,我知道特斯汀公爵是有意让我们相处培养感情,当然,我也无所谓这个。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,当时他就在后花园脱下外套给一只兔子挡雨,很单纯。”
“当时,你怎么想的?一见钟情了?”罗德里克决定和他一起想些美好的往事,把即将奔赴一场危险旅途的事抛开不谈。
“我当时觉得他好傻,为什么不拿把伞。他和我说,这样兔子就感受不到细雨朦胧的青青草地了。”
罗德里克认真点评,“理智主义遇上浪漫主义。”
“后面相处中,才发现这是一只非常单纯善良的雄虫,没有一点心机或者恶毒的想法,无论是从权势或者婚姻方面考虑,他都十分适合做我的伴侣。我不仅不会军部发展腹背受敌,还会更上一层楼。”
“理智!”
“后面慢慢相处中,我是先陷进去的那个。我承认,我是真的爱上他了。我知道他温柔、善良、单纯,也知道他胆小、怯懦、愚钝。”
开场如此美好,怎么现在是这样的发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