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没有反抗,可能是摸不清她的深浅,懂得藏拙,心性倒是不错。
又过了一会儿,开门的声音响起,方正逆着光站在门口,平静的问道:“都看完了吗?”
“差不多了。”吴歌将拆开后的红纸一张张摞在一起,工工整整的放回了箱子里。
“看完了就再听我讲个故事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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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那个特定的时间点遇到她,对我来说是致命的。
父亲去世,所有人都对我避之不及,而她就是在这个时候光明正大的闯进了我的生命里。
她和她的家人刚搬到这里,我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,她背着小她两岁的妹妹,跑到大野地里打猪草。
她的脸被晒得跟红苹果一样,她妹妹鼻孔下挂着两条小溪;她一笑跟油画似的,她妹妹一笑跟笑话似的。
小时候的我觉得她长得像西施,而造成这种错觉的原因都要归结于她背上的“同行”衬托。
白天她打她的猪草,我捡我的破烂。一到晚上,她就会抓萤火虫给我照明,我给她读我新捡来的书,萤萤之光将我们的童年照亮。
岁月静静流淌,两个人慢慢长大,活儿干得越发得心应手,空闲的时间多了,我们就开始琢磨新的花样儿。
她先教我用草编蚂蚱,然后是小兔子、小鸡、小狗……最后我们开始大胆创造,编出来的东西比四不像还四不像,画风逐渐从潦草走向生草,又从生草走向我艹……
我们笑作一团,越离谱我们笑得越欢。笑累了的她顺手拽下一根狗尾巴草,编了个戒指戴在手上。
我看着喜欢,便说道:“给我也编一个。”
“不要!”她突然双颊绯红,“戒指是不能随便给人戴的。”
我那时还不太明白,只觉心跳得有些快,她的眼睛还没掉转过来望我,只起了一个势,我就惊乱的如同一只听到弹弓弦子响的小雀了。
我考上师范学校的时候,特意带着录取通知书去找她庆祝,她笑得比我还开心。
我斥巨资买了两瓶橘子汽水,打开了捡来后修好的电视,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手摇发电。
等电视剧里的男女主都结婚生娃了,电视外的我还在傻不愣登的摇发电机,明明一肚子的话,却憋不出一个屁来。
小主,
“我结婚的话,我爸肯定会要很多彩礼。”
“嗯,我攒着呢。”说完我连脖子都红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