岑淑慎的月经一般是第一天尤其疼,第二天其实就好多了,但是那种激素带来的没有来由的不稳定的情绪她实在是没办法解决。
她照例鸽掉了一节早读,慢吞吞地挪到考场。
她捏着一张手感平滑、质地厚实、扯开来长得要命的英语卷子,做起来毫无压力,别人题目还没看清听力还没听清呢呢,她已经把答案写上了,这个速度不亚于扔骰子出来的天命答案。
她,就是天命。
——岑·自恋版·淑慎
其实真正十七岁的时候,岑淑慎也是个听力困难户,是她后来到处学习听了不少教程才把耳朵磨出来,高中的时间太短也太宝贵,老师其实不会花大量时间去讲怎么听、怎么连读,因为总共就20分,况且就算讲了也没有你自己花时间磨耳朵有用。
听力更重在平时。
有些句子听不懂就是听不懂,听再多遍都不会懂。
在耳朵里就是一串叽里咕噜了过去。
像是这句I am not here to talk about him.
上过小学的没有看不懂的吧。
但是听听力的时候,可能就是听不出来,不知道发音规则就是会十遍百遍一千遍都不会听得懂。
这句话短短2秒就刮了过去,英语老师说过,not会发得很轻,him的h也不发音,再加上连读,整句话咕噜就过去了。
遇到这种情况,不仅仅需要多听多练,还需要正确的声音记忆,加上系统地学习连读弱读等的音编现象。
才能举一反三,遇到相类似的句子能很轻易地找到听力的答案要点。
岑淑慎瞅了一眼四周的几脸懵逼,抬手就写了一个c。
自信( ′▽`)
她写得太顺滑翻卷子太流畅,班级里的英语困难户痛苦地咬着笔杆子向她行注目礼。
“假的吧,怎么可能这就做到完形了……”
是真的,无论哪个科目,学到某个临界点的时候,就能不费吹灰之力,就学得很好。
这是量变引起的质变。
吃老本的岑淑慎转着笔一路往下写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