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轰轰烈烈的。”教室的角落突然响起一个弱弱的声音。
“好,轰轰烈烈的,还有呢。”刘强的表情并不是非常严肃,下面开始沸腾了起来。
董杰拍着桌子说:“爷就是青春。”
刘强对他笑了笑:“行,青春的董杰,下次再考这么烂,我把你的青春撕了。”
笑声此起彼伏。
刘强的视线逐渐落到了岑淑慎身上:“小岑,我想听听你的青春。”
这真是个很土的话题,不是吗,可岑淑慎却一时间愣在原地,她想起了她上辈子,她也不是,生来,就闪闪发光的。
她想起那些普通的日日夜夜,她在台下仰望那些得奖的、优秀的人,觊觎天才们的那片殿堂,在门前徘徊,想起她高中的哑巴英语,想起后来十年对着美剧一字一句地练习,练到最后她看到生活大爆炸和破产姐妹就想吐;想起她明明平庸还非要挤那个天赋者的殿堂;想起她日复一日的努力,才能勉力维持体重,她也曾经歆羡那些老天赏饭吃的容貌。
可到最后,她都接纳了自己。
“我觉得青春是安静的。”教室里突然安静了下来,“谈论青春,似乎是个很过时的话题了,处于青春的人并不会觉得青春是什么很可贵的东西,我们只会很随便地把它挥霍掉。谈到青春,我们似乎觉得,只有那些特立独行的、与众不同的、高高在上的人才有青春,其实不是的,更多人,特别是我们这一代人的青春是安静的。”
“没有早恋、没有逃课、没有吸烟喝酒,也没有特别优异的成绩,别人闪闪发光,我们只是坐在台下鼓掌的人。我们带着父母的期望,带着自己平凡的梦想,一路往前走,荣耀如昙花一现,更多的时候我们是人群里最安静的人,小说里的青春是轰轰烈烈的,但那只是少数人的青春。对于我们更多的人来说,我们的青春没有什么故事,青春却充斥了我们的故事。”
在很多人眼里,如今的岑淑慎已经算是闪闪发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