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 不过局里说了,最近你最好低调,所以采访就没你的份儿了,张雪那儿,也别让她的《南都文艺生活报》讲你的事儿,你没意见吧?”
“没有。”
接着,吴淑兰说出了自己的打算。她想乘着热度,在夏季推出胡丽波的第二张磁带专辑,风格还是现在的甜歌风,希望孙小宝再拿出几首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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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新专辑啊!会不会有些着急了?”
吴淑兰说道:“应该抓紧啊!咱这模式太简单了!收一两首原创的歌,再加上七八首翻唱,制作起来简单,魔都那边和妖都那边已经有跟风的人。咱们必须趁热让丽波妹子把甜歌皇后的头衔坐实。”
“那影音公司那边会给出什么样的条件?”孙小宝提出了最关键的问题。
吴淑兰解释道:“应该在原来的基础上调整一点吧!这张磁带的分成没变,没法再谈了,下一张可以谈谈。我都当了团长了,团里和影音公司的合作方式也应该变了。”
之前的约定是这样的,一年之内的销售额,扣除额外的开支比如请左学以及其他幕后的人、宣传开支等,影音公司拿七成,歌舞团名义上拿三成。实际上,这三成归吴淑兰,然后她从这三成中拿出部分给胡丽波和孙小宝,另外,还得上缴给团里一点作为承包费。
别看影音公司拿了大头,实际上,如果不是她舅舅也就是周兴国的老爹在那里担任领导职务,他们根本别想拿到任何分成。
原来的模式是这样的:影音公司需要录制歌曲时,会看中某个文艺单位的歌手,然后通过一封借调函将其借来。录制完成后,除了给予应有的工资和补贴外,最多再额外给一两百元的奖金,就把人打发回原单位了。有些人可能录制了十几首歌,但最终只能拿到几百元的报酬。
这种情况导致很多歌手都不愿意接活,因为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。而现在,有了新的合作方式,说不定更多人愿意参与其中。
创作者也是如此,人家看中作品,给点儿稿费就打发了,而且还没有歌手拿的多。哪像现在的孙小宝和胡丽波,这张磁带合集下来,每个人最起码能拿个几万块。
“那我找找灵感,提前准备。兰姐你和影音公司那边先谈着,谈拢了咱们就录制,谈不拢再说呗!”既然还要谈,孙小宝也不着急搞创作,反正金手指里有资源,凑一张甜歌专辑问题不大,只是得给胡丽波留出练歌的时间。
另外,赵瑞国想让孙小宝拍的摩托车照片问题,这应该是广告范畴,得熬好谈一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