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来歌先生,大家都说你聪明,你怎么会不懂呢?想想看,要是你直接拿着五百枚金币去换,不就等于告诉王国你来自夜幕镇吗?”
话说到这儿,我就明白了。想把大量的金币换成现钱,必须使点手段,比如把一百枚金币分给一百个人,这一百个人再用一周的时间去王国兑换,之后每个人再从中获得一定的跑腿费,才能保证安全。
但是我们无法在王国找来一百个人去做这件事,所以,兑换金币就只能用格瑞目前的这种方式——和一些流氓组织交涉,他们什么都缺,就不缺人。
今天晚上,就要把这五百枚金币全部以一比二十六的汇率换成硬币,交易地点就在这个地下室。我非常不甘心,一百与二十六是近四倍的差距,只因为我们是夜幕镇的野民,就必须忍受这种不公平。
每换一枚金币,就相当于赔了七十四块钱。
但我们没得选。
草草吃过晚饭,也品不出煮的稀烂的蔬菜粥是什么味,我和格瑞望着棚顶孤零零的吊灯,等着那些流氓过来换钱。
三、四、三的敲门声响起,亏本买卖开张了......
对面来了三个人,为首的西装革履,拄着拐棍。另外两个的体型明显是我和格瑞打不过的那种。流氓头子叼着烟斗在椅子上扭了扭肥硕的肚子,开了价。
“二十五。”
“大哥,不是一直都二十六吗......”
“最近活不好干,王国管的很严。”
“大哥,这次一共有四百九十枚,能不能......”
“不行,我说多少就是多少。”
我看了格瑞一眼,这个金发小伙明显在气势上就输给了对面。
“反正也找不到别人帮你们处理这些金灿灿的小东西吧?”
流氓头子从鼻子里喷着烟,摸出几枚金币在灯光下欣赏,向我们露出了嘲讽的笑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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似乎我们只能把这些金子交给他们,然后像被施舍一样,获得可怜的一万三千块钱。
“我们不换了!”
看着对面那胖子的样儿,我就一股无名火往脑子上窜。凭什么!凭什么就要用四分之一的低价跟你兑换金币?真有意思,我活这么大,头一回吃这种亏!
“老子不换了,没听见啊!”
怕那胖子没听懂,我特意换了一种粗俗的说法。
“来歌!”
格瑞很着急,拉着我的袖子。
“换什么啊?自己有一百块钱,凭什么非要给别人七十五块钱啊?你的钱是从地里冒出来的啊?”
对于我来说,金币就代表着美杜莎,代表着南部平原的魔物们,代表着夜幕镇的脸面!平时就要被王国的人追杀,被军队劫掠,现在连钱币都要扣下七分尊严,我怎么忍?
“你们...真不换?”
“不、换!”
“你们可想好了......”
眼看那两个打手一样的人要过来,我直接把枪拍在了桌子上。
“想打?我奉陪!”
老子连吸血鬼都打过,还怕你们俩人类?
胖子的脸色一下子就难看了,憋了半天也没说什么,踹开椅子摔门出去了。我很清楚,这仨人和我们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,我们被抓,他们也是同罪。我们可以不要命,他们舍不得命。就不跟他们做交易,他们也说不出什么。
“来歌啊!你知不知道你干了什么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