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相信我不必重复提醒自己地图的重要性。”——可我还是在日记上写了好几遍。
洞外再一次响起鸟鸣,我从未觉得春天是如此的美好。根据时间记录,今年的冬天持续了两个月零十九天。
土地潮湿,看起来似乎非常适合种植。于是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把在镇上买的种子翻出来,仔仔细细地种好,也不知道会长出什么来。与其说是种菜,这更像是种下了希望。
关于旅行的计划已经订好了,只差一些必需品,今天就与歌果一起去夜幕镇上买好。说到歌果,脚踝就被尾巴缠住了,在床上舒展着身体的美杜莎睡眼惺忪。
“起来了?”
“嗯~”
“冷不冷?”
“还好。”
真是老夫老妻了,现在都不缠着我取暖。还是之前的样子可爱啊,哪像现在,我想干什么她都能猜出来。
“今天,要去夜幕镇啊。”
“嗯...再睡一会。”
“睡吧,没事。”
“过来呀...”
刚说不缠着我,现在就硬是给我卷回被窝里了。唉,春困秋乏,我倒也想再睡一会,反正不着急。但是我忘了一件事——羊车现在只剩车了,羊已经被我们吃掉了。
回笼觉直接睡到了十一点,起床之后和她收拾行李。远足前的准备一定要有规划,不然会造成一种奇怪的现象,行李越收拾越多。不过美杜莎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,她除了弓箭和砍刀之外就是金币,最后披上黑斗篷就行了。
我收拾了一麻袋的东西,换洗的衣服鞋子,所有的枪和弹药,短柄斧,日记本,羊毛褥子等等。当我自信满满地背着麻袋来到冷溪边的时候,等着我的只有破旧的板车,大绵羊已经永远地活在了我们的心里。
唉,走吧,总不能让歌果帮我背着麻袋。
再一次体会了负重步行到夜幕镇的艰辛,我决定必须要找一种代步工具。
“西蒙,有什么吃的就做什么,除了肉。”
“好的。”
把一袋金币砸在吧台上,我觉得自己特霸气。
“歌果你吃什么?”
“肉。”
歌果,咱已经吃了一冬天的羊肉了啊!我现在一张嘴都想咩咩叫两声。
因为播种已经开始,所以夜幕镇也有了不少像样的食物。我现在觉得燕麦粥简直是人间美味,这西方的高粱米吃惯了也挺好的,至于歌果,还是选择了大块的肉。夜幕镇的畜牧业只有四种动物:犬齿马、大绵羊、奶牛、跳跳鸡。犬齿马和大绵羊就不用多介绍了,这个奶牛是唯一一种比较正常的动物,不管是长相还是体形都和我所知道的奶牛没什么区别,只是身上没有标志性的黑白斑点。
至于“跳鸡”,也可以叫“蹦鸡”。这是继长颈兔之后另一个让我感到困惑的物种。
这种家禽,如果可以叫家禽的话,读法是“坤坤”。我就给它起了个接地气的名字叫“跳跳鸡”。平时这种鸡都饲养在靠着燕麦田的东部,作为肉食的来源之一。之所以叫“跳鸡”就是因为它的行动基本靠跳,而且跳的很高。我曾经亲眼见过帕克用枪把跳到房顶上的鸡用枪打下来......
现在歌果正在吃的就是比两个拳头还大的鸡腿。
于是代步工具就只能四选一了,首先跳鸡排除掉,这玩意再能跳也拉不动车。大绵羊的话是个不错的选择,但和奶牛一样,这两种温驯的家畜是不会像马那样奔跑的。可是犬齿马真的太危险了,就算看起来再怎么听话,它终究是肉食动物。哪怕是在我的世界,人类也很少有真正驯化肉食动物的。
“怎么了,来歌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