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2章 家暴离婚案

玫瑰法则 霏倾 1704 字 2天前

“赵女士你先冷静。因为你这是第一次遭遇家暴,如果你丈夫在法庭上认罪良好,并且举证你们夫妻关系没有完全破裂,那么法官大概率是想要再给你们一次机会,所以第一次可能不会判离。”

赵青急道,红着眼睛说:“他不是第一次打我了!不是第一次!”

“但这是你第一次报警,警方那边也只有这一次的记录,这会被视为第一次家暴,除非你能拿出前面几次家暴的证据,比方对方在对你施暴时被拍下、报警记录和验伤记录,或者有人证证明他打过你。”

赵青蔫了,摇了摇头:“没有,都没有。”

宁稚说:“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,如果你无法拿出以前几次家暴的证据,那么有证据的这一次家暴,就会被认定为对方对你实施的第一次家暴。”

赵青难过道:“我明白了。”

宁稚打开笔记本电脑:“除了离婚,你还有什么诉求?财产上的、抚养权上的。”

赵青说:“我要抚养权,还要分一半的房子。”

宁稚十指在键盘上敲击着:“除了房子,其他的呢?比方说存款,或者黄金、股票之类的非货币资产。”

“他那个人,花钱大手大脚,根本没存什么钱,还倒欠了信用卡。也从没给我买过黄金。除了房子,也没什么可以分的了。”

宁稚边记录边问:“房子是婚内购买吗?”

“不是,是他婚前买的。”

“房本上有你的名字么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房子是按揭还是全款。”

“按揭啊。他父母哪有那个本事全款给他买房子。”

宁稚手一顿,看向赵青:“首付是父母给的?”

“是的,他妈跟我说过,房子的首付是他们给的。”

“那这个房子你分不到一半。”

赵青一愣,随即急道:“为什么呀?我和他结婚后,也和他一起还房贷的呀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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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可以分得你们婚内还贷部分的一半。这是法律规定的。”

“可那是他的财产,我和他结婚,不是可以分他一半财产吗?”

宁稚笑道:“这是谁告诉你的?”

“大家都这么说啊。”

“法律对财产的明确、分割,是有明确、详细的规定的,并不是说有了婚姻关系,就一定能分对方的财产。比方说你们现在住的这个房子,由他父母出资,产权人为他,那么这个房子原则上,还是他的,你只能分得婚内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。再比方说,他与你婚姻存续期间,从父母手中继承到遗产,如果他父母留了遗嘱,证明遗产由他单独继承,那么你也是无权分割的。”

赵青激动起身:“那按你这么说,一个女人嫁给一个男人,为他生儿育女,从未婚变成已婚,变成一个妇女,她得到了什么?我还是和他一起还贷了,才能分按揭部分的一半,那如果这个房子是他父母全款买的呢?我岂不是什么都分不到?白跟他过这些年了?白当这么多年的老妈子了?最后白落一个二婚的名声?”

宁稚无奈道:“是这样没错。所以大部分的婚姻对女人来说,占不到什么便宜。”

赵青红了眼眶,为自己这些年的付出不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