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0章 罪犯的姓名

玫瑰法则 霏倾 947 字 1个月前

张晗和宁稚走进邯郸市公安局大门。

门口登记的保安笑道:“姑娘你又来找郑警官啦?”

张晗在登记本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:“嗯,郑警官在吗?”

“在的,你直接进去就行。”

“好嘞,谢谢大叔。”

张晗带着宁稚穿过院子,走进大厅,熟门熟路地找到郑警官的办公室。

郑警官正和同事说话,见到她,脸上闪过无奈,但还是邀请她进去。

张晗刚入座,第一句话就是:“郑警官,今年能告诉我那个人的信息了吗?”

郑警官泡茶,叹气道:“张晗啊,不是我不想告诉你啊,实在是人家父母交代过,一定不能透露孩子的信息啊,我们警方有责任保护证人的安全呐。”

张晗挫败。

宁稚说:“但张晗是被害人,她只是想感谢当年救了她的人。我们不会伤害对方的。”

郑警官把茶杯夹到俩人手边:“我当然知道你们不会伤害对方,但原则就是这样,我们不能不守承诺,毕竟当年,人家父母拒绝让孩子出庭作证,是我们跟人家父母担保,不会泄露那孩子的信息,人家父母才同意的。我现在把孩子的信息告诉你们,那不等于违反了跟人家父母的约定吗?”

宁稚明白对方父母的担心,说:“罪犯不是已经入狱了吗?他们为什么还那么害怕?”

郑警官叹气:“罪犯入狱了,但他家人没入狱啊。人家父母还是担心孩子被报复,毕竟当年确实伤得太严重了。”

宁稚:“他伤到哪儿了?”

郑警官:“腹部中了一刀,人差点就没了。这孩子是家里的独生子,父母能不怕吗?当时那么着急送出国,就是怕被报复。”

宁稚激动:“您的意思是,罪犯的家人有报复的举动?”

郑警官看一眼张晗,没多言,沉默地喝着茶。

宁稚气道:“这还有王法了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