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3章 残疾人杀夫案(15)

玫瑰法则 霏倾 2387 字 2个月前

赵春梅:“当然是!我如果想做违法的事情,我何必去卖春!”

公诉人看向合议庭。

这个动作,宁稚就知道不妙,对赵春梅不利的证据要出来了。

公诉人:“审判长,我方申请提供新证据。”

审判长:“新证据是什么?”

公诉人:“新证据是赵春梅的案底。三年前,赵春梅曾经因为犯了帮信罪而被判有期徒刑22个月,缓刑两年。”

审判长:“同意公诉人提交新证据。”

公诉人:“赵春梅从2018年开始,通过租借自己名下的借记卡数十张,给电信诈骗集团用于洗钱用,涉案金额过亿,她从中牟利人民币两万多元。”

赵春梅:“我不知道他们用我的卡洗钱啊!他们只是说找我租卡,我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
审判长敲法槌:“请保持安静!”

宁稚看向合议庭。

审判长蹙眉看着新证据材料。

宁稚有点慌。

她没想到赵春梅竟然有案底!且是帮信罪!

公诉人:“证人口口声声说自己不做违法乱纪的事、不为金钱做违法之事,但事实是——她可以为了两万元,就出卖自己的银行卡,并因此留下案底。这显然与她口口声声说的——不会为了钱去做违法的事,相悖。”

审判长看向宁稚:“辩护人,还有没有什么问题要问证人的?”

宁稚回神,把话筒拉到跟前,看着合议庭,说:“尊敬的审判长、审判员,一个人几年前犯罪,不意味着她会一直犯罪。且被告人许小屏身为一名需要靠捡废品才有饭吃的残疾人,她没有金钱去收买证人,所以不存在公诉人所说的,证人为钱作假口供。那天我方的证人二,被害人的同事也说了,被害人故意不给被告人生活费,逼被告人外出捡废品换取生活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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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判长:“辩护如果没有问题要问证人,证人可先离席。”

宁稚:“我方申请新的证人马慧慧出庭作证。”

原本还萎靡不振的许小屏,双眼忽然亮了亮,看向证人席。

审判长看向众人,说:“由于马慧慧还未成年,根据《少年儿童保护法》,马慧慧将进行视频作证,不出现在法庭,公诉人和辩护人请看屏幕。”

宁稚看向桌上的屏幕。

屏幕闪了闪,马慧慧出现在画面里。

宁稚对她笑了下,她也对宁稚笑了下。

审判长:“辩护人请提问证人。”

宁稚:“证人,请你介绍一下自己。”

马慧慧:“我叫马慧慧,今年13岁,是涞水中学初一3班的学生,我的母亲叫许小屏,我的父亲叫马远车,我家住在房山区XXXXXXXXXX。”

宁稚:“证人,请你告诉合议庭,案发当晚发生的事情。”

马慧慧:“那天晚上,我本来已经睡了,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,听到爸爸妈妈在吵架,我就醒了。”

宁稚:“你醒了之后,看到了什么?听到了什么?”

马慧慧:“我看到我爸爸压在我妈妈身上,我妈妈不乐意,一直挣扎、哭……我爸爸就骂骂咧咧地跳下床,跑到我床边来拉我……”

宁稚:“你爸爸为什么拉你?他拉你的时候,有说什么话吗?”

马慧慧:“他说——你以为老子稀罕你?老子找别个……”

宁稚:“然后呢?”

马慧慧:“然后妈妈就哭得很伤心,跑了过来,跪下求他,说‘你别动闺女,我乐意,我乐意’……然后爸爸就被妈妈拉回床上。”

宁稚:“许小屏把马远车拉回床上,发生了什么?”

马慧慧低下头,一张脸憋得通红:“他把妈妈压到床上,跟她做那种事……妈妈一直哭……我从来没见她哭得那么绝望,那么伤心。”

宁稚看向合议庭,就见审判长也红了眼眶,就连方才还一直咄咄逼人的公诉人,都叹着气地摇头。

宁稚深吸一气,看向视频里的马慧慧,问:“他们持续了多久?”

马慧慧:“后来我就睡着了,我不知道有多久。”

宁稚:“之后呢?”

马慧慧的头更低了,眼泪砸在桌上,哭腔明显地说:“我再醒来的时候,妈妈拿着刀,骑在爸爸身上,砍他的脖子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