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5章 同妻(7)

范昆山曾说过公司资金流转不开,跟发小借了十万。

这事骆叶青知道。

当时跟自己说的时候借条还给她看过。

后来聊天记录里也有跟她提过此事。

谁家夫妻过日子天天跟防贼一样?她自然没有在意。

谁知道那张借条实际金额有一百万。

他每次跟发小签的借条,上面都有仲裁条款:

【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......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甲方所在地XX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。】

这还是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法官说的。

最终法官不但宣判不准离婚,骆叶青还莫名其妙背上了近三百万的债务。

这也不怪她,一个正常的妻子,怎么会想到丈夫从结婚那一刻就在算计着自己?

而且大多数普通人并不知道这仲裁条款有什么用。

为什么选择仲裁呢?

因为仲裁是一裁终局,不存在上诉、再审、发回重审的问题。

因此仲裁更快,更高效。

而且仲裁裁决也具有与法院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
离婚诉讼中仅有借款合同,法官基本是不会认的。

但是有了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,你说法官会不会认?

看来很早以前范昆山就计划着,以后通过虚假仲裁,让仲裁委裁定借款合同成立。

“所以咱们目前最要紧的,是以后起诉离婚的时候,怎么让法官认为这债务跟你没关系。”

就算骆叶青不惦记范家的财产,范家可一直惦记着她肚子里的孩子。

范昆山提出离婚也是早晚的事。

她撞破范昆山的奸情,还是起诉离婚,甚至范昆山的死,都不会改变最终的结果——让她净身出户,留下孩子。

所以这债务绝不能成为范家逼迫她的把柄。

“一旦没有了债务,你又有了新工作和经济来源,那么思思的抚养权找个好点的律师也有可能要过来。”

不过实际上,大多数处于骆叶青处境的女人,不一定能要到抚养权。

只要对方愿意,拿出经济条件远高于她的证据很容易。

法官一般也会把孩子判给条件好的一方。

但是骆叶青结扎了。

这一点很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