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病就算了,郑贵祥那个神经病不愿意投钱,他们家女儿还要坏自己好事,简直就——狗咬吕洞宾,不识好人心!
都没要郑橘子动手,原先投了钱的人就先抓住黄菊,“那些钱我都不投了,你都还我。”
“对,我不要你利息了,你把我的钱还给我!”
……
显然,在大伙的心里,郑橘子的话更加可信。
她拉人入伙也就是赚点儿差价罢了,钱都给她三哥了,怎么可能有钱还?黄菊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。
几乎是恼羞成怒,黄菊挥舞着手臂:“你们是不是疯了,我可是带你们发财的!”
其他人可不依,“我们不要发财了,你把钱还我们!”
“对,还钱!”
为免事态恶化,波及自己家的家具,郑橘子还好心的把他们都送派出所去了——这么多钱要是要不回来,那可就真的出大事了,讨债得请警察帮忙。
镇上的派出所自然知道这些事情,只是这些事情都是私下进行,没人报警他们也没谁去处理。
这时候反诈骗观念还没那么普及,项目是不是赚钱谁也不知道,警察也不好管!
现在有个典型案例了,倒是好出手了。
派出所的广播肯定比村里的广播更有用,让派出所循环播放更有说服力。
宋星听她说了一大堆诈骗套路震惊之余忍不住想——知道这么细,怎么感觉你比骗子还要专业?
“你凭什么说我是诈骗?!”黄菊气急败坏的叫道,“你们有证据吗?要是到时候赚钱了怎么办?她姓郑的会赔吗?!”
嚷着要退钱的人安静了。
会投钱都是想赚钱的,要是黄菊没骗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