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安之微笑着看向春华,这懒洋洋的样子叫他的心一下子就放了下来。
那股想将皮埃尔丢出大宣的暴虐心情因为她的自在而消散了。
他,或者说他们,大家虽然是不同的身份,却不约而同的想要守候着她眼中的那一抹灵气,那一份天真。
如果程安之看过聊斋,就知道那更具现的形象就是婴宁。
春华有种自然天成的灵气,还很巧的,有种天然的聪慧和剑走偏锋的对世事的老辣,让她这份天真的灵气不是一种孩子似的天真,而是知世故而不世故。
这样的她因为天生天养,没有一开始就生在他们这样复杂的门第,因而更能不带责任、利益关系的去考量所有的事情,她对所有的人和事物抱有一种天然的善意。
而在他30年的生命里,谈得来的这样的人,仅有春华一人,她有佛性,天生有极高的对他人的理解能力,有她的一套逻辑,合眼缘的,就是杀人犯她也能理解,当然,她不是单纯的想着免除责罚,而是觉得应该罚过相抵。
若叫春华知道他的想法,这就是指她富有同理心,定会吐槽他圈子里接触的这样类型的人太少。
他们总想建造一座玻璃房子将她装起来,免得被这污浊的世界染黑,今天的这个皮埃尔却打破了他们的计划。
还好,她天生冷静,能消化这些。
看着她坐在地上喝一口酒,吃一口肉,笑的像个二傻子,他长长的呼出一口气,他就喜欢她这样呆着。
就这样呆着他看一天一夜都不会腻。
春华也很享受这样的静默。
不知不觉间,他们已经成为那种一举一动都能感受到对方心思的朋友,就是常言说的知己。
比朋友好上三分,比恋人少上几分苛求,就像——
春华脑中闪过一副程安之对自己耳提面命的样子,就像一个老父亲想要开解女儿找不到合适的话说。
当程安之难过时,自己也有几分当老妈子的感觉。
“如果,如果你有一天想结婚了,想同这个世界多一分联系,那么,我们就成婚吧。”
“啊?”春华倒读了一遍程安之的话,做个绿茶不是她的菜,但,今天她从程安之左右交叠的食指和中指上看出了他的不安和紧张。
“好!”春华应了,“但我想我这一生都不会有婚姻的想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