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后的几个月时间。
元软先是花积分成为了临时国运,在系统的辅助下,拿到被拐卖孩子的详细地址。
皇帝则调锦衣卫前往大夏各个郡县,成功将买卖孩子的双方人都抓了起来,并且将他们带去各个郡县的市进行公开审判。
某些不知情的买家,最终被判:花费一大笔的赎金。全家一起被灰头土脑地重打三十军棍。
某些知情,但对孩子好,并且得到了孩子父母谅解的买家。
他们最终被判:脸上刺青字,全家被拉去劳作三年,并且也要交大量的赎金。否则三年后,全家一起流放三千里。
因为各种各样原因,得不到孩子生父母谅解的买家,则和人贩子同罪,至于他们的家属也要流放三千里。
至于人贩子的罪行:全部凌迟处死。
同时,皇帝连发三道公文公告,反复强调的内容如下:
1,人贩子严惩!全家连坐同罪!举报可以免罪一等!亲属间的拐卖将获得加倍的刑罚,如父母、祖父母卖子女孙辈的,这些人将罪加一等。
2,任何官员胆敢对拐卖人口的罪行视而不见,官员也会被连坐,朝廷必将严惩不贷。
3.举报一个人贩子,赏1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