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日后。
“城主,前面就是雪松镇了!我们到了!”冯贵杵着拐杖,老泪纵横。
距离两人不到五百米的前方,是一座已经被荒废的小镇。
焦黑的土地上到处都是干裂的痕迹,没有任何生息。
小镇也是如此。
没有人的小镇,就和没有生命的尸体没有任何区别。
冯贵一瘸一拐的走在前面,激动地罗圈腿都在打摆子。
当然也不全然是因为激动,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实在是走不动了。
已经年过花甲,却接连着长途跋涉十五天,一路上全靠营养剂撑着。
吃也吃不饱,死也死不了。
他觉得当年西天取经四人组也没有自己走的路远。
而且最关键的是,姜尤在很多时候都是不爱说话的。
经常两三天不说一句话,就沉默的跟在自己身后,有时候走着走着,冯贵都会恍然觉得是不是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。
眼下看见雪松镇三个字,他比看见了死去的老伴儿还激动。
嘴里连连念叨着,“到了到了”之类的字眼。
眼前的小镇俨然已经是一座死城,街道两边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垃圾和杂物……
更远的地方被浓雾覆盖,根本看不真切。
“咚咚咚~”
姜尤走路无声无息,跟幽灵似的。
冯贵喘着粗气,当成拐杖的棍子落在地上,不断敲击在地面上,发出清脆的带着回声的声响。
“城主,这就是雪松镇,没想到老头子我有有生之年,竟然还能活着回来。”冯贵四下观望,随后惊喜的指着一个方向。
“从这条路一直往前走,只需要半小时,就能走到我以前的房子。
屋子前面有来太婆栽种的月季,这死老太婆就爱卖花,但是买回来了就不管,最后修剪花枝,除虫除害全落在我的头上,你不知道墙头上的那一株三角梅有十几年了,每年开花的时候,有好多小年轻在花墙下面拍照……”
姜尤,“闭嘴,我不是来跟你怀念过去的。”
冯贵,“……城主,这雪松镇说大不大,说小也不小,咱们怎么去找那个和尚?而且时间过去那么久了,也不确定他还在不在这里……”或许已经变成这累累白骨之中的一员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