难道在百乐门受了委屈?
那种地方受点委屈,不是很正常么?
怎么这么矫情?
白母不耐烦地抓起衣服穿上,打开房门,斥责道:“发什么脾气呢?你去百乐门当歌女,不只是为了家里,还是为了你自己。”
“以后,等你弟弟有出息了,你这个当姐姐的,不也跟着享福吗?”
“享福?”凤卿嗤笑一声,没好气道,“就冲你们对我的态度,我真害怕养出一家子白眼狼,到时,可别吸干我的血后,再把我丢开。”
白母眉头蹙得更深,定是哪个长舌妇在百合面前胡说八道。
她是拿女儿赚钱没错。
这不也是没办法的事吗?
学费这么贵,她和老白辛苦一年,省吃俭用也凑不够。
牺牲掉一个女儿,换来一家人体面的生活,有什么不对?
又不是她一家这么做,隔壁的老王家,把女儿卖给有钱人家当姨太太,收了不少彩礼。
她还算讲良心,顶多让百合到百乐门当歌女,没强卖给老头当姨太太。
白母装出一副严肃诚恳的模样道:
“你别听那些嘴长的在你面前胡说,挑拨离间,你弟弟以后若不管你,妈第一个跟他急。”
“行了,妈知道你在百乐门不容易,也别发脾气了,洗了就快去睡觉吧,别吵到宗耀,他明天还要上学。”
凤卿是来给白眼狼一家子找茬的,哪能轻易放过他们。
“我下午五点去百乐门上班,凌晨一点才回家,家里吃穿用度,全花我的钱,你们不感恩就算了,还闲我吵?”
“明天开始,我回家的时候灯必须亮着,梳洗用的热水必须给我提前准备好,等我睡了,你们才能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