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来舍不得,二来凤卿做饭技术不行,没周建勋做得好吃。
凤卿轻轻摇头,“不要紧,烟一会就出去了,你做饭,我来烧火。”
周建勋无奈,只能把门窗开到最大,让烟尽快出去。
周建勋带上围裙,洗了一下手,开始做饭。
做了一道红烧肉,一道炒土豆丝。
红烧肉是山上的野猪肉。
前几天,周建勋上山打了两头野猪,三只野兔,四只野鸡,像野猪这种大型动物,是要充工的,野鸡野兔这种小动物可以自己留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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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,国家还没有颁布禁枪令,可以使用土枪,周建勋的枪法了得,身手又好,一枪一个准。
只要上山,基本就有收获。
周建勋把其中一头野猪充公换了公分,另一头自己偷偷处理了,大部分的肉卖到了黑市换成钱或票。
小部分留下自己吃,改善伙食。
相处间,周建勋察觉出凤卿是个吃货,对吃食很上心。
至此,周建勋开始打磨厨艺,做的菜越来越好吃,红烧肉外焦里嫩,肥瘦相宜,土豆丝酸酸脆脆,十分爽口。
凤卿眉眼微弯,夹了一块红烧肉,放入口中,吃完不记夸奖道:“你做的红烧肉比国营饭店的还要好吃。”
周建勋心情愉悦,不管干再多的活,只要能博她一笑,心里就无比满足。
“你想吃什么菜,都可以同我说,我做给你吃。”周建勋嗓音宠溺,硬朗的脸庞变得柔和。
就在此时,屋外传来沈母大嗓门的声音。
“招娣,妈来看你了——”
沈母走入院中,鼻子不自觉吸了吸,空气中飘着一股引人食欲的肉香。
她往院子里张望一圈,视线落在鸡舍内绑着的两只野鸡身上。
沈母心里大骂,好你个沈招娣,生活过得这么好,也不知道接济一下娘家!
没良心的白眼狼!
这么大白养了!
昨天,张彩菊跑到沈家说周建勋家天天吃肉,生活过得那叫一个好。
之前她还不信,今天过来一看,张彩菊说得一点都没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