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叫贺琦,30岁,在品牌男装店做店长。我记得我睡之前在KTV给员工开会,然后醉酒不省人事,醒来就到了这里了!我这是怎么了?我的衣服包包嘞?”店长避重就轻的回答。
“是吗?只是给员工开会吗?”
“对啊,开会结束之后,还邀请了一个VIP客户一起喝酒唱歌。然后我就醉酒了。”
“是吗?我劝你还是好好回答,隐瞒事实真相对你没有任何好处。”
“我隐瞒什么了呀?我就喝醉了不省人事,醒来就到了这里,我的衣服呢?”店长表现的有些不耐烦。
她现在两眼一抹黑,根本就不知道事情变得怎么样了。只能全部否认,什么不知道。
“是吗?那要不你说一下账本子的事情?或者税务局副局长的事情?或者说说你包包里面的药包?”
“你以为你不说我们就不知道了吗?你以为这个事情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吗?”警察非常不满她的回答。
“就是因为税务局收走了账本子,我找副局长帮帮忙请他吃饭喝酒,然后醉酒什么都不知道了。什么药包?我不知道。肯定是有人趁我醉酒睡着了放我包里的,这是在冤枉我。”店长听他们说完话,心里大惊!
她瞪大了眼睛,不过还是谨慎的什么都不说。后面的一概不知道,不明白,不清楚,拒绝回答。
后面的店长闺蜜醒来也只是一味的哭,啥都不说。
之后几天四人出院后,副局长正式报案,立案起诉,告某男装品牌店长贺琦和王丽珍对他下药强奸拍照威胁虽然未遂,但是已经完成了一半,她俩包包里面的药包和现场的照相机为证。
其行为和目的对他造成诬告陷害罪,敲诈勒索罪,侵犯隐私权罪,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罪……。
还举报他们品牌服装店,偷税漏税,至于证据已经上交,要求彻查!
而两位店长也并不是没有人脉,她们也不笨,经过一商量认为自己也中了药,反告副局长给她们下药强奸,目的就是贪恋她俩美色!
并且把事后把药包放在她们俩的包包里面,用栽赃陷害她们。毕竟如果是她们是下药人谁会自己中药?
至于照相机并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是她们的。谁知道是谁放在那里的,说不定是KTV老板偷拍的。
几人在那狗咬狗,双方都有些证据不足,又各自找证据自证,时间这样过去了大半个月。